1名,正式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选举工作由钱塘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三、增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的候选人,与应选名额相等,实行等额选举。选举时必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和投票选举。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人,也可以弃权。五、选票由钱塘镇选举委员会组织印制,并签章。六、投票时,投赞成票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画一个“○”;投反对票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画一个“× ”;投弃权票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除在候选人前的空格内画一个“×”外,还应在另选人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前边的空格内画一个“○”。不能填写选票的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代写选票,代写人必须按照委托代表的意愿填写。缺席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写选票和投票。到会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2 七、大会选举时,发出的选票数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相等。在选举中,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选举重新进行。八、每一选票上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没做任何符号的为弃权票。九、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十、大会选举设总监票员 1名、监票员 2名,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员、监票员经代表小组酝酿后, 由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同时,大会选举设总计票员 1名、计票员 2名,在监票员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十一、计票完毕,经总监票员确认选举结果有效并签名后,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由执行主席将选举结果向大会宣布。十二、本办法的未尽事宜,由主席团依法决定。十三、本办法经钱塘镇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钱塘镇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筹备组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