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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抵消资料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00 000 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 3000 000 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00 000 贷: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00 000 第三节企业集团内部长期资产购销业务的抵销一、企业集团内部长期资产购销业务抵销原理企业集团内部长期资产购销业务指的是母子公司之间和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销业务。企业集团内部长期资产购销业务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企业集团内部一方将自身生产的产品卖给企业集团内的另一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第二种类型是:企业集团内部一方将自身使用的长期资产变卖给企业集团内的另一企业继续作为长期资产使用。第三种类型是:企业集团内部一方将自身使用的长期资产变卖给企业集团内的另一企业作为商品准备出售。上述三种类型中,发生较多的是第一种交易类型,其次是第二种类型,第三种类型的交易形式最少。因此,本书主要介绍第一种类型和第二种类型的抵销处理。当企业集团发生内部购销业务时,购销双方均以独立的会计主体的身份在其个别报表中进行了核算。销售企业已将其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变卖利得计入了当期损益,列示在个别利润表中;而购买企业则按内部销售价将其购入的资产列入了个别资产负债表,并按内部销售价计提折旧、摊销资产或结转对外销售成本。如,母公司将一成本为 200 000 元的商品按 230 000 元(不含增值税)出售给子公司做固定资产用,假设该设备可以使用 10 年。对于该业务销售企业母公司将确认销售收入 230 000 元,并结转销售成本 200 000 元;购买企业子公司则按230 000元将该商品列为固定资产,并每年按23000元提折旧。但是,从企业集团整体的角度出发,上述购销业务只是属于集团内部领用资产活动或资产调拨活动,活动的结果只是使待售的库存商品变成了在用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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