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成为该部门员工应遵守的规则。福利制度一、休息日行政管理人员、文员及其他员工每周工作 40小时( 不包括用餐时间) ,规定有两天休息日。由于工种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员工的休息日,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物业公司的规定作出相应安排。休息日由部门经理预先编排,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二、年假 l.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有薪年假。具体条款参照物业公司的有关规定。 2.员工应拟定休假计划,休假需提前七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生效。 3.年假只准当年享受,员工主动放弃休假,物业公司将不予补偿。如果因工作需要而无法休假,可作一定的补偿,具体办法参照物业公司有关规定。三、有薪假期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 1.公历一月一日元旦 1天 2.农历年初一 1天 3.农历年初二 1天 4.农历年初三 1天 5.五月一日劳动节 3天 6.十月一日国庆节 3天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放假,部门主管安排在法定假期之前或之后三十天内放假;若因无法安排,物业公司将给予员工发放当天加班工资。四、病假病假必须持有物业公司指定的市级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可享受每年 15天的有薪病假。五、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五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 可享有七天婚假。婚假必须提前两周向部门主管申请,报综合管理部并呈交有关证明文件。六、事假事假一天以下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超过三天的需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请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七、探亲假家住外地的员工,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如员工要请探亲假, 须事先通知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申请手续须提前七天办理。八、请假制度所有休假(包括有薪假期及补休)除紧急情况外,均须事先申请,填好请假单并获得授权主管人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假期结束后无正当理由而不上班的,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将被解雇。九、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