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从二倍量的包装袋中采取样品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 100 t, 袋装产品按表 2取样,超过 512 袋时,按式(5) 计算结果采样,计算结果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表3 采样袋数总袋数最少采样袋数总袋数最少采样袋数 1~10 全部袋数 182~216 18 11~49 11 217~254 19 50~64 12 255~296 20 65~81 13 297~343 21 82~101 14 344~394 22 102~125 15 395~450 23 126~151 16 451~512 24 152~181 1733Nn??……………………………(5) 式中: n-- 采样袋数; N—每批产品总袋数按表 2或式(5) 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样器从每袋最长对角线插人至袋的三分之二处,取出不少于 1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得少于 2kg , 散装产品,按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规定进行采样。样品缩分: 将采取的样品迅速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 1000g ,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 500mL 具有磨口塞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一瓶作产品质量分析,一瓶保存二个月,以备查用。试样制备:由 6.8 中所取一瓶 50g缩分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 10g,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 1.0 mm 孔径筛,混合均匀,置于洁净、干燥瓶中,作总氮、水溶性钙、游离水含量测定。余下实验室样品供粒度测定。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应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7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塑料编织袋按 GB/T8946 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