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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部行政管理制度汇编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3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二)新进人员面试及审查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发出试用通知书, 原则上试用三个月, 期满考核合格者, 方可正式雇佣; 但工作成绩优良者, 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三)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业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 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员工试用不满七日离岗者,工资不予核发。(四)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综合管理部提供下列证件: 1 、应聘人员登记表 2 、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最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 4张 4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与最后服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或离职证明 6 、其他必要证件(五)凡有下列情况者,一律不予录用: 1 、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2 、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10 3 、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 、吸食毒品者 5 、亏欠公款受处罚且未结案者 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 、品性恶劣,曾因此被开除者 8 、身体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9 、未满十八岁者二、员工档案(一) 员工档案分为培训档案和工作人事档案。工作人事档案、培训档案在员工进入公司后建立, 档案在员工被录用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建立和保管。分为电子版和纸制版。(二)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 1 、常驻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和手机); 2 、身份证号码; 3 、获得新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 三、员工上岗(一)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 不得复制, 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办公室, 员工遗失钥匙的应立即报告。(二)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 员工若离开公司, 必须按登记的物品清单移交给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四、员工转正试用期满后,员工填写《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签批意见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转正或予以延期转正手续。五、员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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