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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医院宣传参考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因此医院开药行为从原先的“创收”, 变为现在的成本。据此, 如果到医院开药的患者大量增加, 从医院开出的药品总量过大, 将会造成医院成本的提高。因此, 会促使医院控制医生大量开药的行为。同时, 实施的加大处方点评力度的改革配套措施, 将加大对医生开药是否合理加强分析和检查, 促进医生合理用药。因此, 实施医药分开, 取消药品加成, 能够促进医院运行机制的变革, 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优化服务流程, 为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从长远看, 有助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兼顾了人民群众的长远健康权益。(二十) 部分患者通过预约系统预约的 3月1 日以后的门诊和住院诊疗,诊察费按什么标准缴费? 在3月1 日前已经通过预约系统预约诊疗服务的患者, 3月1 日起就医时按照调整后的诊察费标准执行, 同时享受取消预约挂号费 1 元的实惠。(二十一) 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到公立医院的患者,其诊察费按什么标准缴费? 目前我市岛内 15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由公立三级医院一体化管理模式。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 其门急诊执行“一般诊疗费价格标准”; 住院医疗服务项目执行一级及一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后的西医住院诊察费价格标准。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往公立医院的患者, 按照就医公立医院等级和接诊医师职级对应的诊察费标准收费。(二十二)患者如有疑问,可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可向就诊医疗机构的咨询专线或政策咨询服务台垂询, 也可拨打以下有关部门专线电话: 厦门市物价局咨询专线: 0592 — 12358 厦门市卫生局咨询专线: 0592 — 2918269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专线: 0592 — 12333 。二、宣传横幅(供参考): 1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院 3月1 日零时起起取消药品加成,全部药品按进价销售! 2、取消药品加成,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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