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并要求地方的发展规划服从这些全国性的专项规划。 150 、区域协调的手段有哪些? 答:(1 )法律手段,区域协调开展得较好的国家无一不以完备的法律为保障。一些国家大都制定有对区域规划的基本任务、组织、管理进行界定的基本法,作为编制区域规划和综合开发计划的依据,并在实施中制定相关的具体法律、法令以及政策作为保障。(2) 财政和经济手段, 主要是通过政府的投资、经济补贴、基金、诱导资金、减免税收等方式,来保障进行区域协调所需要的资金来源,这些手段往往也以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形式出现。(3 )行政手段,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 )区域协调管理机构的设置,在这方面不同国家的情况有很大差异, 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强力健全型、松散组合型和折中型几种类型。(2 )行政权力的行使方式,一般是通过审批、发放许可证、签订合同等, 鼓励或限制某些地区、某些项目和企业的发展。(4) 规划手段,通过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规划来协调区域发展中的各种空间和产业问题是十分有效的方法。(5) 社会手段,主要是采用公众参与和广泛的社会支持, 以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参与规划,保证与监督区域规划的实施。 151 、区域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 确定规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针;(2) 合理进行生产力布局;(3 )拟定区域人口和城镇居民点体系的发展规划;(4) 统一规划区域性基础设施;(5) 建立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6 )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以达到最优的社会效果。 152 、如何判断什么是紧急状态? 答:判断紧急状态与否可以根据以下几个特征:(1) 必须是现实的或者是肯定要发生的;(2 )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3) 阻止了政权机关正常行使权力; (4) 影响了人们的依法活动, 必须采取特殊的对抗措施才能恢复秩序等。根据引起紧急状态的原因不同,一般可以把“突发事件”分为两类: 一类是自然灾害引起的紧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