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优秀( 15 分) 1. 寝室成员各科成绩良好, 寝室成员学习成绩合格率高于 90% (不及格或挂科率不超过 10% )。六、加分项目 1. 以寝室为单位积极参加学校寝室文化节。获得一项奖励加 1——4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2. 寝室同学积极要求进步, 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根据寝室成员入党申请书递交率给予相应加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3. 积极申报学校科研创新项目,有项目获准立项并能如期结题。其中参与学生科创项目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根据参与科创项目的人数比例给予相应加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4. 寝室成员发表学术论文。一般期刊发表 1 篇加 0.5 分, 核心期刊1 篇加 2分。可以累加, 但不得超过 15分。( 该条款如与第 4 条重复,不累计加分)。 5. 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各级各类社团、活动和比赛。根据寝室每学年获得国家级奖项、省市级奖项、校级奖项(校级各级比赛活动) 人次比例给予相应的分数。最高不超过 15分。(关于国家级奖项、省市级奖项的认定,以学生工作部管理科认定标准为准) 6. 外语合格率: 本科非艺体专业以公共英语四级计算, 本科艺体专业、专科以公共英语三级合格率计算,外语专业以专业四级计算。以英语合格率× 10 分得到该项成绩分数,最高不超过 15 分。 7. 计算机过级率: 本科( 文科、艺体专业) 和专科以计算机一级过级率考核, 本科( 理工科) 以计算机二级过级率考核。以计算机过级率× 10 分得到该项成绩分数, 最高不超过 15分。无需参加计算机考试且经过学生工作部审批后的特殊专业除外) 8. 普通话过级率: 本科( 文科和艺体专业)以普通话二级甲等测试过级率考核。本科( 理工科) 和专科以普通话二级乙等测试过级率考核。以普通话过级率× 10 分得到该项成绩分数, 最高不超过 15分。七、具体达标达标验收及加分标准参考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