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查询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设置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址须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 三、设置单位对牌匾标识所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合法使用证明文件(如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或协议等);如利用住宅楼经商的需提供业委会或居委会的同意证明(属未经批准私自开设的出入口不予受理); 四、利用租赁房屋设置牌匾标识的设置单位,须取得产权单位的书面同意证明; 五、在写字楼、商场等大型建筑物上设置牌匾标识的,须取得物业管理单位的书面同意证明; 六、拟设置的牌匾标识与所在建筑物合成的彩色效果图 2份(标明牌匾标识的规格、材质、所设置的位置); 七、拟拟设置的牌匾标识与所在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平面示意图(按地图位置标注,并注明周边道路名称); 八、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含楼、大厦、公寓、家园、花园、别墅、城、广场等),应提供地名管理部门核准的建筑物名称证明文件。【备注】以上材料均需 A4纸型,复印件需原比例复印,提供的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牌匾标识规范设置审核受理办公地址】朝阳区投资服务中心(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 1 号)一层 18-19 号窗口【办公电话】8468113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12:00 ;13:30 —17:30 【办公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朝阳区牌匾标识规范设置审核申请表申请单位所属街乡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设置位置门头□墙体□楼顶□设置规格( )米×( )米建筑物高度米牌匾内容牌匾形式灯箱□霓虹灯□单体字□房屋产权单位意见签字人: (盖章) 提交材料目录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1.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上述表格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房屋产权单位意见由房屋产权单位填写; 3. 设置规格指牌匾的长、宽(单体字为每字长、宽); 4. 设置位置及牌匾形式在相应□内划√; 5. 牌匾内容填写牌匾将发布的画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