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转移出本市的量] :指统计年度转移到外省市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 17. 利用处置往年量] :指统计年度利用、处置往年贮存的危险废物的数量。其数量小于等于[ 13 往年贮存量]。【二、本年污染物排放申报】表 2-1 本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1. 排放口名称] :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单位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名称填写。[2. 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写;没有规范整治的,按顺序填写。。[3. 排放月份] :在相应排放月份后划“√”。[4. 年用水总量] :指申报单位本年度使用的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5. 年污水排放量]: 指按所有污水排放口加总后的污水排放量( 体积)。它包括外排的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直接冷却水、矿井水等, 不包括独立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6. 月均污水排放量] :指申报单位污水排放口每月平均污水排放量。[7. 污染物名称] :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写,实际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水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见附表 8) [8. 执行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浓度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9. 排放浓度] :按该水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填写。[10. 数据来源] :是指通过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的数据来源。[11. 排放量] :指某种污染物年排放量之和。[12. 月排放量合计] :指某种污染物月均排放量。[13. 达标排放量 14. 超标排放量] :达标排放量是当月该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的排放量,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染物量填入当月的达标排放一栏;超标排放量是指当月该污染物超标准排放的从零算起的量,超标排放的填入当月的超标排放一栏。表 2-1-1 污水排放特征值月情况填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