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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广大专插本复习资料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我国法治行政建设的目标: 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加强依法行政主体建设、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和科学决策、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我国行政管理法治化的主要内容: 行政法治意识的培养;行政组织法治;行政职权法治;行政程序法治。第十三章行政监督第一节行政权力制约的基本理论(掌握) 基本理论: 分权制衡理论—以权力制约权力;人民主权理论—以权利制约权力;社会契约论—以道德制约权力。第二节行政监督体系(重点掌握) 行政监督体系: 指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多元监督主体在对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时的任务和权限划分体系。行政监督的内容: (一) 监督决策是否科学、合法; (二) 监督行政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三) 监督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廉洁勤政、不滥用权力; (四) 监督自由裁量权是否被违规滥用。行政监督体系的分类: 内部监督体系、外部监督体系。行政管理内部监督: 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对一般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行政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内部监督体系具有的独特优势和特点:监督内容更具全面性、监督方式更具多样性、监督程序更具时效性。我国行政管理监督体系的基本形式: 一般监督、专门监督、行政复议、特种监督。一般监督:指基于组织层级和隶属关系,上下级行政管理机关间、同级行政管理机关间以及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自身或公务员进行的监督活动。专门监督:指在行政管理主体内部设专门监督机关,即专门监察机关实行监察活动。行政复议: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特种监督: 指行政管理主体内部依法实行的针对某种专门的行政管理活动进行的专业性监督。行政管理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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