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的,无故排斥学生、动员学生留级的扣 1-3 分; (2)教学质量过程管理不规范的,扣 1-5 分; (3)有搭车乱收费的扣 1-5 分; (4)受到学校及以上部门函报批评的扣 5分。(5)考试环节出现问题,如弄虚作假、瞒报学生等扣总分的 30-50% 。(6)县教育局组织的抽考排在县前十名的总分加 5分第十一至二十名加 3分,后十名的扣5分。指标体系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权重) 语数综平均分语数综及格率语数综优秀率学生巩固率前 30% 占有学校抽考( 40分) 班级 0.30 均及格 0.50 均优生 0.20 学科 0.25 0.45 0.20 0.10 学校抽考人数为班级人数的 40% , 10 人以下的抽 5 人,最高抽 20 人。期末测试( 60 分) 班级 0.25 均及格 0.50 均优生 0.15 0.10 学科 0.20 0.45 0.15 0.10 0.10 人数附加分 55 (村 25 人)超 1人在总分中增加 0.08 50 (村 20人)超1人在总分中增加 0.06 45 (村 15人)超1人在总分中增加 0.03 40(村10人) 超1 人在总分中增加 0.01 巩固率计算:期末人数/ 开学人数*100% (最高不超过 105% )(以后追踪) 另:效果分= 该期质量分(即绝对平均分) + 质量变化分(即该期质量分- 上期质量分) 按每分 5 元计算,不记入总分,学校另拨。六、奖励办法.页眉. 页脚. 1.学期教学质量专项考核奖参照本方案计算:抽考 40% ,期末考试 60% 。如学期内未抽考,则只考核期末质量与学生指标项,总分折合成 100 分。 2.学年教育质量综合考核等次奖的奖金,奖金总额由学校权衡下拨,全额分解。村小有个人等次奖的,村小主任可得奖金总数的 10%,此项金额由中心校另拨。 3.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校长室。二〇一〇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