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与副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校长与副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 特与包保领导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包保领导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1 、包保领导是学校道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校长领导下具体抓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 、负责召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每期至少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一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对策。 3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负责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生活、学习、集会等项活动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 明确各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责任人及安全职责,督促其执行。 5、落实安全工作奖励和职责追究制度, 负责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提交学校给予奖惩。 6、审查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向校长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7 、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二、因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三、因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 造成恶劣影响的, 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 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 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校长: 包保领导: 乐山镇中心学校 2016 年 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