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启动诉讼之前估计一个被告是否有财产和服从性来按照判决行事,就显得十分重要。 e.上诉阶段在法学院学习时,你将会碰到许多上诉案件,要想弄明白它们就必须对上诉程序的相关知识予以了解。首先,上诉程序很重要的一点是,它不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也不会增加额外的证据。上诉法院主要审查一审法院判决的正确性。上诉法院在上诉审中要审查诸如以下的记录:答辩状、证据记录副本及其编纂、法院认定为证据的证据材料、一审法院的判决,以及律师的辩护状——即支持己方观点的理由陈述(常是书面的)。在上诉审中不对新的证据进行提交与审查。一般的法律图书馆都有许多案件概要与记录的副本,要想学习与了解上诉程序就应当查阅研究。当案情摘要、记录记入档案后,案件就可以在上诉法院进行口头辩论了。当口头辩论完结并对案情摘要、审判记录进行研究后,上诉法院的法官们将召开合议会议,讨论案件,并指派法官中的一人撰写法庭意见。法庭意见远非该法官的个人文章。当被指派的法官撰写后,草拟意见稿会四处分发以签名。如果审判团的多有成员一致通过,或者多数通过,该意见将作为法庭的意见记入档案。档案中也可能有并存意见(附条件统一的法官同意该结论,但是在某些方面与主流观点不同)和不同意见。最后有一点应当强调。诉讼是一个错综复杂而冗长的过程。许多争论点会出现。不论怎样,很少有初审法官能够在一个复杂案件中的每一个裁定上都避免犯错。对审判过程中的法庭裁定,这是特别真实的。与上诉法官不同,上诉法官有空闲事后思考初审法院的决定,有时间研究和思考他们自己的裁定,而初审法院常常必须做出即时判决。有时这些判决是错的。那么所有这样的错误都应当确保被上诉法院撤销吗?很多时候,这些错误是被随后的事件纠正的,或者是错误裁定依据什么作出的疑问被证实是无关紧要的。结果,只有错误是不公正的,换句话说,错误已经或者可能已经不公正地影响了案件的结果的情况下,初审法院的错误才会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