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比较活跃的社区, 也是以开展歌咏、舞蹈、体育等活动为主, 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类的民间组织较少, 志愿者规模不大。通过考察我们感到, 在我国社区发展中, 往往政府下派社区的事务比较多, 而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比较弱, 社区的自治功能不强, 与社区民间组织不发达直接相关,我国在这方面与国外社区发展的差距十分突出。为此我们建议,充分借鉴国外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的经验,积极引导社区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政府要从资金补助、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民间组织发展,从规范登记和撤销制度, 完善审计监督, 做好日常评估等方面促进社区民间组织自身建设, 重点培育能够提供公益性服务、发展慈善事业、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和引导居民参加健康文体活动的服务类民间组织。创新社区管理运行方式, 尽快组织开展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和提供部分必要的基础设施等试点, 形成政策, 吸引民间组织经营微利低偿的社区服务。同时, 要大力支持倡导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四、完善落实促进社区发展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确定了一系列推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 已经实施近两年, 应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落实到位。对于一些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执行措施的, 有关方面要尽快研究制定, 并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具体指导意见, 确立适合本地发展实际和需求的社区服务发展模式。同时, 我们建议要进一步开拓思路, 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 研究制定一些更加灵活和有效的扶持政策, 如明确对提供低偿或无偿社区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给予政府一定的财政补助, 以政府贴息的形式为社区建设提供信贷支持, 在公共服务采购中允许民间组织参与等等。充分发挥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志愿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 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鼓励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在社区建设基础较好、群众需求旺盛的城市,推动政策试点,以探索经验,适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