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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国有企业腐败案例3.09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元, 个人分得 120 万元。公费报销个人开支 5 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私利,先后索取、收受贿赂共 240 万元, 为他人在公司报销共 16.29 万元。通过真融资、假贸易案, 王新宾造成 6 亿多元国资存在潜在风险。王新宾已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②余乐园挪用公款贪污案(商贸控股集团下属广东广弘铝业公司原副总经理、广弘金属矿产公司原总经理) 余乐园伙同他人挪用公款 1000 万元入股私人公司获利 240 万元, 个人分得 120 万元。将应由个人支付的 2.3398 万元在公司报账开支。余乐园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③文怀武贪污受贿案( 商贸控股集团下属广东广弘铝业有限公司原贸易四部经理) 文怀武以对外开展货押融资、假贸易真融资业务之机, 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广弘铝业投资收益 2241 万元,涉嫌分得 610 万元。利用公司和台山某公司开展假贸易真融资业务之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收受贿赂 45 万元。文怀武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分析身为党员干部, 一厂之长、部门领导, 利用手中的权利和岗位的便利, 不择手段, 无所顾忌, 大搞钱权交易, 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主体责任不清,单位主要领导贪污腐败, 带坏了一个班子, 败坏了一个地区的风气。整个班子互相利用、竞相贪腐, 具体管采购、销售财务、销售、设备的领导及一些计划员、出纳员等, 几乎能贪则贪。甚至公然索要回扣,“不给好处不办事, 给了好处乱办事”; 化大公为小公, 私分钱物,把企业变成自己的“自留地”、“小金库”,为所欲为, 既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又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8 、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①邓建球受贿行贿、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 广晟公司下属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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