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路。对于这次学习,我认识到以下几点:Р 一、职务犯罪危害巨大、贻害无穷。Р 类似案例告诉我们,当事人由于自己的一念之差或一己私利,给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危害。这些危害有直接的也有间接。其腐败案件,不但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党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败坏了企业的风气,而这一方面的影响比经济上的影响更深更广、更长期、也更加难以挽回。所以我们每一个名烟草职工都要与职务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意识和勇气。Р 二、“加强监督,警钟长鸣。”Р 可以说腐败分子本人也是一个受害者,这从他们悔恨的眼泪中可以得到证明。我不禁想起了算好“七笔帐”的那次教育。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得不偿失,不但危害了国家社会,也危害了自身和家人。霍津义年纪轻轻已经是局级干部,领导令其担任了为重要的职务,一方面说明领导对其器重与信任,另一方面也证明了其个人比较出众的能力。应当说他将有一片光辉灿烂的前程。但是,这一切他都没有珍惜,组织的信任,领导的抬爱成为了其挥霍放纵的资本,加速了其个人欲望的恶性膨胀直至溃烂。不但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也害了家人。所以,我们每个人要严格遵守、执行制度,要愿意接受他人的监督。在阳光下工作,任何危险都会防患于未然。Р 三、要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素质、自觉抵制。Р 类似案件告诉我们,职务犯罪并不遥远。如果不懂法、不学习,很可能就会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是自己的身上。许多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当事人的一念之差。有的由于疏忽大意、有的由于受到蒙蔽、有的披上温情脉脉的外衣,但最终无论是对国家、对社会、对自身都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而我们作为,烟草企业——具有行使一定行政权力的国家直属企业的一名职工,我们更应当加强在此方面的学习。因为烟草企业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具有较高的职务犯罪发生的危险。我们只有通过主动学习,主动了解法律、提高法律素养,才能够将自身职务犯罪的可能性减少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