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经济、金融监测点, 明确监测对象和监测内容, 运用科学的手段, 收集、整理经济、金融资料和信息, 为宏观决策服务。二是建立辖区统一的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监测指标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监测分析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和金融协作机制, 改进分析方法, 提高中央银行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提高辖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及处置能力。第四,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了解辖区经济、金融运行状况, 围绕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热点、难点, 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认真研究, 深入剖析, 及时反馈为各级部门决策服务。一是抓住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关键环节, 坚持出精品、出建议、出思路的原则, 更好地发挥调研的指导作用。二是整合调查资源, 发挥货币信贷及调查统计部门的优势, 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动, 提高调研质量。三是加强对调研信息工作的领导,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 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方面建立调查研究激励约束机制, 形成大调研格局, 拓展调研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第五,优化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基层央行要从辖区实际出发,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加强教育引导, 营造诚信环境, 提高社会信用意识。二是部门联动, 多管齐下、多措并举, 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维护金融债权。三是发展征信业, 发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从制度上加强约束和规范, 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管, 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第六,加大金融宣传和金融知识的普及使社会公众了解金融改革, 了解国家货币信贷政策, 了解和掌握金融知识, 自觉地参与金融改革, 执行金融政策, 遵守金融法规, 提高政府、企业、社会公众运用金融知识的本领, 使金融更好地服务社会, 服务经济建设。通过金融宣传和金融知识的普及, 使社会各界关心金融、热爱金融、进而支持金融。为中央银行实施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