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就必须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 2.2 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 2.2.1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即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机械安装、电气安装、装饰、通讯等施工工程而签订的确定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简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订立时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10] 。在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中,施工合同是比较传统的,也是最具代表性、使用最普遍的工程合同,其目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这也决定了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2.2.2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特点(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是不动产。建筑产品的基础部分与大地相连,不能移动,这就决定了每个施工合同的标的都是特殊的,相互间具有不可替代性。建筑物所在地就是施工生产的场地,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必须围绕建筑产品来移动,这就决定了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另外,由于每个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和功能要求都不相同,这就决定了每一个建筑物都必然需要单独的设计和施工。(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建筑产品大多结构复杂、体积庞大、所需的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其施工工期一般都较长,而施工合同履行的期限必定要长于施工工期。建设工程的施工从合同签订后,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施工准备时间才开始,到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为止。施工期间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人员机械材料的不足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所以施工合同履行的期限必定要长于施工工期,这也决定了施工合同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与大多数合同相比较,施工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最多,包括了劳动关系、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