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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补贴管理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解决应届毕业大学生的住宿问题,减轻员工生活负担与压力,提升员工满意度,培养后备人才,激发员工积极配合公司发展并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力达/利浦公司签署正式就业协议书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2.享受住宿补贴条件: 2.1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未婚单身; 2.2 与公司签署正式就业协议,入职时间在 2年之内; 2.3 原籍非大连市内四区及金州新区,在大连市内四区及金州新区无房,亦无住宿条件;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300 元。 4.住宿补贴与发放形式: 4.1 住宿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 4.2 年中和年底各发放一次,员工凭相应票据领取相应补贴; 5.享受住宿补贴期限:以正式签署劳动合同计算,符合补贴条件者,最多补贴时限不超过 2年。 6.享受住宿补贴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补充相关协议约定服务年限,未达到服务年限主动离职者返还相关费用。 7.符合住宿补贴条件者由本人填写《员工住宿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批准后按上述规定执行即可。 8.本条例由行政部负责解释。附件 1: 员工住宿补贴申请审批表公司名称: 姓名性别民族毕业院校学历/ 专业现岗位进入公司时间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现租住房屋地址房主姓名电话员工本人申请签字: 日期: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期: 行政部意见: 签字: 日期: 主管副总意见: 签字: 日期: 总经理意见: 签字: 日期: 适用条件: 1 、未购房以及未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与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 2 、提供租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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