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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办管理制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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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谁变更谁承担一切责任。第十九条各单位工程由质检员负责向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并对主要工序进行技术复核。第二十条总工办对后勤科供应的材料、构件等进行质量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拒绝使用。第二十一条质检员要对工程质量实行全天候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工办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第二十二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实施 PDCA 循环,保持工程技术质量持续改进。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主管经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精心编制,使其真正成为指导拟建工程全过程的重要文件。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工程的技术资料由各项目部技术员负责。单位工程自验收之日起,一月内必须交总工办存档,每延期一天,罚责任人 20元。原材料试化验、配合比等由项目部负责, 费用由公司统一办理,但试块试压不合格者,二次费用由项目部技术员承担。第二十五条发生技术质量事故,各项目部必须当日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总工办,总工办组织进行处理。按事故损失额的 10%处罚质检员,项目部人员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大型技术质量事故要追究主管经理和总工程师的责任。第五章预结算管理第二十六条内部预算下达标准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预结算有预算员编制,总工办工程师复核。预算员、总工办工程师负直接责任。第二十八条预结算有主管经理审核,经理审批。第二十九条预算误差必须控制在 3%以内,工作失误超出者罚责任人超出部分的 20 %。责任划分为预算员、生技科长承担 60%,主管经理承担 30%,经理承担 10%。第三十条项目部对下达预算的复核。项目部在接到预算后,按施工图纸认真进行复核,对出现的漏顶、少算、立顶套件不符合规定的,与总工办核对,情况属实者予以纠正。第三十一条投标预算及工程结算依据最新预结算政策、标准进行编制。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 2012 年 3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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