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省 20XX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 99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 35号) 和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 第X页共X页------------------------------- 省地税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赣建房 42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保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四) 强化督促检查在项目实施上强化督导检查、政策落实、责任分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档案归集和竣工验收等情况; 要加强调查研究, 对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难点和困难提出有效措施, 切实帮助解决, 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并组织力量逐户核查,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五)加强宣传引导在宣传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媒体作用, 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 使我场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 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危房改造工作, 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为改善困难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六)加强档案管理我场将指定专人负责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的登记、收录和管理, 按照一户一档要求, 及时建立档案, 保证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图片整洁、影像清晰, 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七) 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加强与县分管领导的协调, 请求县垦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协助我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重点是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农业局、规划局、房管局等部门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为我场危房改造项目审批好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