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局属各单位和片区的考评。年终对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和没有及时按《督查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到位的情况分别排名, 分别对做得好的前两名给予专项奖励; 对整改到位最差的不能评为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 、对个人的考评。年终评选 10 名督查考核先进个人。(二) 责任追究 1、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片区。每个月对督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分别进行排名, 对连续 3 个月排名最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对连续 4 个月排名最落后的给予该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2、个人。同一问题 3 次被督查并没有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对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5 次被督查并没有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对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 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九、工作要求(一) 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我局大局出发, 深刻认识开展督查考核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主动接受、认真配合督查考核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考核活动。对干扰、阻挠督查考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二)精心组织。督查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必须如实报告。督查考核要互相监督, 每次督查考核必须由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要结合各自特点和督查考核内容,制定合适的督查考核策略和方法,提前查阅和搜集各种信息、材料, 按照有关要求严密组织好、开展好督查考核工作。督查考核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考核记录,妥善保管影像资料。(三)协调配合。局督查股是督查考核的执行机构,各单位督查室归口督查股管理,各督查室和督查股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四)严格纪律。督查考核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 自觉做到讲原则不徇私、讲认真不马虎、讲创新不保守、讲效率不懈怠, 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不得徇私舞弊, 不得借督查考核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对违反督查考核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