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每次供货应为批,在每次供货时都要组批。 5.3 检验项目: 每批板材应进行尺寸规格、力学性能、包覆层质量、表面质量、化学成分的检验。 5.4 取样方法与取样位置: 5.4.1 在板材上切取拉力试验样材时,试验的长轴方向垂直于轧制方向, 每批按张数取 2% 的板材, 每张取一个试样, 但试样的总数不能少于 2 个。 5.4.2 每批按张数的 5% 取样,作包覆层检验。 5.5 重复试验: 如上述检验项目有一项(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包覆层、尺寸规格)不合格时,可重新进行一次试验,二次检验不合格则整批为不合格品。 6. 标记、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记: 板材的包装标记应符合 GB3199-82 《铝及铝产品加工产品的包装、标记、运输》的规定, 板材的包装上应有牢固的标牌, 其上应注明: a. 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检验人公章 b. 合金、牌号 c. 规格 d. 批号 e. 重量 f. 生产日期 6.2 包装: 每 100 ~ 150 张板材为一组, 每张板材之间用大于或等于本板材长、宽的防潮纸隔开。每组用防潮防水的塑料纸包在外面, 然后用包装箱包装。包装箱采用厚度大于 10mm 的木板制作,然后用铁包装带打紧。其他要求应符合 GB3199-82 《铝及铝产品加工产品的包装、标记、运输》标准要求。 6.3 质量保证书: 每一包装箱内应有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保证书,其上应注明: a. 供货方名称 b. 合金牌号 c. 供货状态 d. 规格 e. 批量 f. 重量 g. 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h. 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I. 包覆层厚度 J. 包装日期 6.4 其他要求按 GB3199-82 《铝及铝产品加工产品的包装、标记、运输、贮存》执行。本标准由潍坊恒安散热器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潍坊恒安散热器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由潍坊恒安散热器有限公司研究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解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