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污水厂建成之前或之后, 均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307-2005 ) 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2.3 噪声污染源分析拟建项目建成后小区内部噪声源主要为汽车噪声、公共设施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外部噪声为公路交通噪声和铁路交通噪声。汽车进出场地,特别是住宅区附近时应减速行驶,车速控制在 30 km/h 以下,并禁止鸣笛,经类比,住宅区内汽车行驶噪声约为 55 ?60 dB(A) ;公共设施噪声污染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燃气锅炉等,各设备噪声值一般在 70~ 100 dB(A )。该居住区在建成后周边共有四条道路, 内部有两条道路穿过, 交通噪声将会干扰附近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本次评价过程中在现状沙阳路上监测的交通噪声分别为: 昼间 55.5 dB (A), 夜间 36.5 dB (A), 由于沙阳路目前正在扩建, 随着小区的建成和周边市政道路的新建和扩建,交通噪声将会成为影响该地区声环境的最主要污染源。市区铁路西北环线位于项目拟建地北侧 13 0m 处,在西北环线铁路旁 7.5 m处, 当货车以大约 50km/h 的速度通过时,列车运行噪声的平均声级为 87.5dB (A) ;当客车以约 40k m/h 的速度通过时,平均声级为 83.2dB (A)。铁路西北环线昼间等效声级 66.9 dB (A) ,夜间等效声级 65.5dB (A)。 2.2.4 固体废物的污染源分析拟建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住宅及配套公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学校产生的办公垃圾,拟建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4.35t/d ,即 1447.5t/a 。 2.2.5 电磁辐射污染源分析拟建项目 B-20 地块为新建 110KV 变电站, 布置在整个项目的东南角, 通过规划路上庄镇西一路与住宅隔开,变电站建筑红线距离住宅建筑红线最近距离约 40m ,变电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