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或施工事故的处理: (1) 、发现有高空抛物现象,应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2) 、迅速向安管部或管理处报告,并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 ,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3) 、伤(亡)者,应将伤员送就近医院并立即报警。(4) 、封锁楼梯口,等公安机关派员调查。(5) 、封锁大门禁止外来人员进出(记者、电视台工作人员) ,封锁消息,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处理。十六、其他安防管理事项 1、来访者必须在门口联系受访者,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人员详细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及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准许进入,对来访者进场应讲明是否有携带物品进出情况, 如有大件通知到项目部开具放行条。 2、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应排专人跟随其进场,办理事情完毕后离场, 施工现场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严禁拍照、录像。 3、对进入的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或者车辆(公安、城管、电力、水务)问明事由后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将来访单位、姓名、职务、车牌号来访事由详细登记清楚后方可进入。 4、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值班记录表证实后方可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检查是否有《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单》。 5、平时工地大门无人员、车辆进出必须关闭,封闭施工管理,民工上下班高峰期,密切注意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及着装,预防将物品藏于衣服内带出工地。 6、发现项目工地内有扯皮打架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无法解决的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事态严重者立即致电公安机关。 7、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在能力职责范围内的,必须立即处理,否则按照违纪进行处理。 8、项目工地内重要物资设备要集中分类堆放,该入库的物资尽量入库,对不能入库的物资设置围栏围挡,设专人看护,夜间设置流动岗哨,安装照明设施,灯光要照射到各个视线死角,确保无盲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