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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报关技能”赛项规程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取与检验检疫相关的单证,获取与提取及装载货物有关的单证; (3 )提交纸质单证; (4 )办理报关单修改、撤销手续; (5 )配合海关对“布控”货物进行查验; (6 )办理进出口税费缴纳手续; (7 )办理进出口货物海关审结后的放行手续; (8 )办理加工贸易企业海关联网监管手续; (9 )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延期手续; ( 10 )办理退关货物手续; ( 11 )办理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手续; ( 12 )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 ( 13 )办理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减免税申请手续; ( 14 )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核准申请、销案手续; ( 15 )对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5. 重要提示(1 )竞赛任务及相关单证全部来自企业一线。为保护提供单据企业的商业机密, 部分单证的数据已经被删除或修改, 但不影响竞赛。(2 )本竞赛环节仅为考核业务流程,除竞赛指令明确要求或现场裁判要求填写外,参赛选手不必填写单据内容。(3 )参赛选手在作业窗口提交的单证多于监管要求数量,则现场裁判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在提交单证前,确认单证是否准确,否则会影响后续竞赛进程。七、竞赛规则(一)参赛选手报名 1. 参赛选手应为高等学校在籍高职高专类同一院校学生, 学生年龄限制在 25 周岁( 当年) 以下, 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 25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5月1日。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参加高职组比赛。凡在往届本赛项全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参加报关技能赛项竞赛。 2. 报名要求: 报名时每支参赛队由来自同一院校的 3 名在校学生选手组成。3 名选手业务分工, 按照竞赛日程安排抽签确定, 一旦确定,不得更改。(二)竞赛要求 1. 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赛项组织者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准时到达赛项举办地点, 办理检录手续, 领取相关证件, 做好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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