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临时样件, 旧样件由工艺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然后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2.2 在正常生产中对于自制件及外协(外购)件样件,车间质量人员及质量部外检员根据样件规定的使用期限或对样件进行检查,当发现样件有变形、锈蚀及其他缺陷时,及时向质量部提出对样件进行重新评估的要求。质量部组织对样件进行再评估、鉴定,确定其是否还可使用或需更换,仍可使用的,按正常填写“合格样件标识卡”;需更换的,将重新按5.2. 1 及5.2.2 的流程选定新的样件,旧样件由样件使用部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然后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2 .3由于工艺变更及模具、夹具修改,引起冲压件、焊接件或标准件发生变化时,须按 5.2. 1 及5.2.2 的流程及相关技术文件重新选定样件并对原样件作出处置意见。对于模夹具修改前所定的样件,若经检验无质量缺陷(包括经返修后达到质量要求的),零件则按对应《工装更改通知单》中所明确的新旧件过渡意见执行;零件若无法进行返修,则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的“不合格品处置”进行处理;由于外协冲压件样件为电泳件,为减少浪费,工装更改后,经工艺员评审认可后,可以通过在样件对应更改部位注明更改内容、要求及日期进行文件编号样件管理办法版本第 8页共 9页标识。 6.2.4 以上对样件的再评估或更换(包含正常到期更换),以及外协电泳样件增加更改标识等变更均需记录在“样件鉴定记录表”及“样件台帐”中,保证零件状态可追溯性。 6.3质量部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所有样件的管理进行监督、抽查。附图 1合格样件标识卡附图 2临时样件标识卡 5 相关文件/数据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引用处合格样件标识卡零件名称: 零件图号: 零件代号: 鉴定部门: 鉴定人: 鉴定日期: 临时样件标识卡零件名称: 零件图号: 零件代号: 鉴定部门: 鉴定人: 鉴定日期: 文件编号样件管理办法版本第9頁共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