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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安徽省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1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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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膜层应面向室内。 3.3. 3 夹层玻璃除应符合《夹层玻璃》 GB 15763.3 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夹层玻璃应为干法加工合成,其中间层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 PVB )胶片; 2 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 2 mm。 3.3.4 外门窗应采用中空玻璃, 中空玻璃应符合《中空玻璃》 GB/T 11944 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其空气层厚度( 两层玻璃之间的间距) 应不小于 9 mm。中空玻璃的厚度相差不宜大于 2 mm, 间隔条应采用连续折弯。空气层采用充惰性气体可进一步降低传热系数,适合保温要求较高的门窗使用。 3.3.5 典型玻璃的光学、热工性能参数应按照《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JGJ/T 151 中的规定值采用。 3.3.6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做法,第一道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隐框、半隐框窗用中空玻璃的第二道密封应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有框窗用中空玻璃的第二道密封胶宜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可以采用硅酮密封胶。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层厚度为 5mm ─ 7mm ,隐框中空玻璃胶层厚度应经计算确定。特殊规格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如图 3.3.6 所示。注: 1-玻璃 2-干燥剂 3-外层密封胶 4-内层密封胶 5-内隔框 6-干燥气体层图 3.3.6 中空玻璃胶层剖面图(单位 mm) 3.4 五金件 3.4.1 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配件、附件、紧固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材质以不锈钢、铝合金、锌合金以及优质工程塑料为主,应具有操作方便及标准化、系列化的特点。 3.4.2 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满足使用功能、环保和耐蚀性要求。其表面质量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 手触部位表面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其表面处理应符合表 3.4.2 的规定: 表 3.4.2 建筑门窗五金件表面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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