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和《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 32/J 71)中相关的规定。Р2 窗户节能改造,使用玻璃贴膜时,玻璃贴膜涉及的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Р1) 建筑阳光控制膜的厚度不应小于0.06mm,并应确保玻璃意外碎裂时仍保持原位;Р2) 建筑阳光控制膜的耐划伤程度可采用超精细级不锈钢丝绒擦拭,表面应无划伤现象;Р3) 建筑阳光控制膜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5.2的规定。Р表4.5.2建筑阳光控制膜的力学性能Р物理性能Р指标Р拉伸强度(N/25㎜宽)Р≥400Р伸长率(%)Р≥60Р粘贴强度(N/25㎜宽)Р≥16Р4.5.3 幕墙部分Р1 既有建筑的幕墙,对于经安全评估认定可以继续使用的,宜保留原材料,并选取适宜的技术方案对其进行节能改造;Р2 对于非透明幕墙的节能改造,当采用以下保温材料时,应分别符合相应规范要求:Р 当幕墙以外墙内保温方式改造采用无机保温砂浆、脱硫石膏保温砂浆等砂浆时,其性能应满足《建筑保温砂浆》(GB/T 20473)中的相关要求;Р 当幕墙以外墙内保温方式改造采用石膏面板并填充相关保温材料时,保温材料的性能应满足相关的规范要求;Р3 对于透明幕墙的节能改造,当采用以下材料时,应分别符合相应规范要求:Р 当幕墙加装中空玻璃或更换幕墙外框型材时,其性能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相关要求,并进行安全性验证。Р 当幕墙进行玻璃贴膜时,其性能应满足本规程第4.4.2节第2款的要求。Р4 对于经判定需要拆除重建的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要求产品标准的规定。Р4.5.4 屋顶和采光顶部分Р1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Р2 采光顶所用的材料应满足《建筑玻璃采光顶》(JG 231)中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