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规范实验室培养出可疑高致病菌的上报、消毒和感染物的处理。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细菌室细菌培养、及消毒处理 3程序 3.1 可疑高致病菌的上报 3.1.1 高致病性细菌,实验室感染机会多,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大,缺乏有效的预防方法,对人群危害较大的传染病菌种。 3.1.2 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一类和二类均为高致病性菌。一类主要包括:鼠疫耶尔森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黄热病毒、新疆出血热病毒、东西方马脑炎病毒等。二类主要包括:土拉弗郎西丝菌、布氏菌、炭疽芽孢菌、肉毒梭菌、鼻祖假单胞菌、类鼻祖假单胞菌、麻风分枝杆菌、结核分枝杆菌;狂犬病毒、森林脑炎病毒、流行性出血热病毒;各种立克次体等。 3.1.3 细菌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培养物为高致病菌,立刻电话报告感染控制科。 3.2 可疑高致病菌的消毒和感染物的处理对可疑培养物、标本用高压蒸汽灭菌法消毒,消毒完后按生物污染物处置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