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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0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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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4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辅助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6.5.5成品油零售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6.5.6成品油零售企业应接受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6.6安全管理6.6.1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6.2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具有健全的安全消防组织。6.6.3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对加油站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6.6.4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6.5加油站应制定灭火预案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6.6.6加油站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建立健全加油站防火档案。6.6.7加油站应建立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实施QHSE管理。6.7环境保护管理6.7.1加油站应保证油品运输、存储、销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推行从运输、存储、销售全过程的清洁作业,保护环境。6.7.2加油站的储油罐、加油机、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渗漏、滴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6.7.3加油站作业场所的环境空气应符合GB3095。加油站油气排放浓度不应超过GB16297的规定。7市场信用7.1成品油零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7.1.1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情况。7.1.2在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应无违法、违规记录。7.2建立服务监督制度7.2.1在加油站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7.2.2处理投诉应制度化,责任到人,限定时间,对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进行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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