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城建办工作职责乡镇城建办工作职责乡镇城建办工作职责:乡镇城建办工作职责 1 、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共识、听证和报批,乡镇城建办工作职责。 2、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 3 、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区内农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 、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规划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工作, 可以采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措施。 5 、负责协调相关局和乡镇各部门工作关系。 6 、负责落实县规划局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一、负责乡总体规划,包括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二、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 ,乡镇城建办工作职责。三、负责完善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等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全乡的环境整治工作, 包括乡主次街道和乡域主干公路治理。杜绝店外占道经营,物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禁止乱贴广告, 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现象。五、贯彻执行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乡内的环境保护规划; 监督、管理和协调乡区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组织乡内环境监测工作,处理和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为投资引进工作进行环境保护咨询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