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职责_0Р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职责Р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乡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Р2、负责所辖区域非公有制及乡办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协调工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好辖属企业建立工会、工会小组和直接发展会员等工作;做好辖区基层工会干部的业务和职业道德、社会道德的培训,抓好先进工作、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做好劳模, 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奖者的及管理工作。Р3、指导辖区内非公有制及乡办企业工会加强对企业行政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的帮助与监督;代表区域内非公有制及乡办企业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事项,进行平等协调、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指导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平等协调、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指导辖区内非公有制及乡办企业职工与企业开展工资协调工作,维护职工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Р4、协调或直接处理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及乡办企业劳动争议和劳资矛盾,创建和谐、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Р5、加强辖区内企业、乡镇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协助党政建设文化宣传阵地,组织开展职工公共文体活动;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组织开展双管双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Р6、做好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职工开展经济创新工程活动,组织职工投身经济建设,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乡办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Р7、积极协助乡镇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下岗职工及家庭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低保范围。Р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外来员工的情况调查,掌握下岗、失业职工情况,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搞好送温暖工程的各项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努力促进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提供再就业信息。Р9、督促基层工会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费、使用、管理和工会经费审查工作。Р10、积极配合乡镇党委做好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