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达到 600 元。 2. 以培训提升人才。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典型引领, 涌现了全国劳模、党的十八大代表——龚德凌,全国教书育人十佳楷模、江西最美教师——王祖德,全国优秀教师——刘小清、李宜萍,江西模范教师——王大勇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积极开展“三名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国培计划”“特岗计划”, 建立起“全员、全程、全方位”立体培训网络。制定《芦溪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确保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 5% 用于教师培训学习。投资 800 余万元,建设好教师进修学校,学校获评“全国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3. 以机制用好人才。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交流制,加大城乡教师交流互动力度, 制定了《芦溪县教师全员竞聘上岗方案》。建立了教师长效补充机制,坚持“退一补一”政策,近三年补充教师 261 名,已全部按需分配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农村学校。制定了《芦溪县教师特别贡献奖励方案》,对在中高考、教学研究、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对县名师发放了每月 200 元的名师补贴。五、坚持教育全面普惠第一公平不动摇 1. 巩固提高“普九”水平。目前全县, 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 , 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 100% , 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为零, 初中三年保留率达 98% , 残疾儿童在县特教学校或在当地随班就读,入学率达 93% 。 2. 全面规范办班行为。全县所有班级人数都控制在省定标准内,全部消除了大班额现象。 3. 大力实施扶贫助学工程。保障每一名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 确保不因家庭困难失学、辍学。 2013 年度,全县共计投入各类扶贫助学资金 3054.62 万元教育承载希望,教育引领未来。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科学谋划,创新思路,不断夯实我县教育工作基础,推动我县教育工作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芦溪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