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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权属调查费及土地权属调查费收费标准.doc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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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 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 5, 000 平方米(含5, 000 平方米) 以下每宗地收 300 ,元, 每超过 500 平方米以内加收 25. 元, 0000 最高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 100 平方米(含 100 平方米) 以下每宗地收 13.0 0元, 每超过50 平方米以内加收 5.0 0 元,最高不超过 30.00 元。 5 、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 200 平方米(含 200 平方米) 以下每宗地收 5.00 元,200 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 10.0 0 元。 6 、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家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 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 ,水利工程、矿山、铁路公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 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 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查资料进行登记发证( 指城镇外) ,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 10 元图件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7 、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8 、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的,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三、土地权属调查费使用比例与管理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和注册登记、发证工作的经费, 94% 留给县(市) 土地改部门使用;3% 上交省级土地管理部门;3% 上交国家土地管理局( 由省级上管理部门代收代交) 。上交部分主要用于省级和全国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开发、建立档案信息等为下级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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