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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关于彻底平反纠正冤假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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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1 《中央组织部关于彻底平反纠正冤假错案进一步作好落实干部政策工作的意见》(中组发[1961]5 号) 中央[1980]70 号文件指出一、“对于任何冤假错案,不论它涉及到什么人(包括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干部) ,都应当实事求是的,毫无例外的坚决予以平反纠正。全错的全纠,部分错的部分纠,不允许拖延不纠。对于这些造成错误的同志, 除了坚决不改的、主要着重于弄清事非, 取得教训, 既要团结同志, 又要弄通思想。对于极少数有意抵制中央的方针、政策明知道成了冤假错案还顶着不肯纠正的人,应当给予党级制裁”。在落实干部政策工件中,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坚定不移的执行中央这一指示。二、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任何一个人的是非问题、定性和处理问题、不应根据某一个人、某个组织的一句话、一些未经核实的材料作出, 而应该依据党的政策, 根据事实作出。是否遵守这个原则, 是测量每个干部、每个党组织究竟按什么原则办事的问题。当前在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中, 之所以有些问题解决的不好, 除了有“左”的思想影响外,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 就是不 2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例如: 凡是上面定了的问题, 明明错了也不纠正; 有的结论处理依据材料, 不反映事实的全貌, 而是看局部, 否定一个人的时候, 就只用有错误的那一部分, 肯定一个人的时候, 就只用正确的那一部分; 有的仅凭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那一部分材料, 随意给人下结论; 等等。这些不实事求是的做法, 是党风不正,党性不纯的表现,极大的障碍着干部政策的落实。在平反冤假错案,平反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干部政策的过程中, 一定要切实纠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以事实为依据, 以党的原则为准绳。材料反复核对,做到事实准确,结论要公正恰当,处理要留有余地。要恢复查后的案件,真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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