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张榜公布。⑶、护理之星的评选: ①、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测评考核(护士行为评价考核占 30% ,病人对护理人员工作满意度调查测评占 30% ,护士间相互测评考核占 40% ); ②、由护理管理人员根据得分高低,把按临床护理人员总数 6% 的比例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上报院考评小组。经院考评小组讨论确定的星级护士在院内公示一周,无意见张榜公布。㈡、工作措施 1 、成立“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护理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丽春。副组长:张秀平、赵相民。成员:姜梅、董玉华、唐加启、薛晖、闫慧。 2 、奖励措施⑴、文明窗口、文明科室医院给予张榜公布和挂牌表彰, 一次性奖励 300 元。⑵、文明职工、护理之星医院给予张榜公布表彰,一次性奖励 200 元。⑶、本年度二次评为文明职工、护理之星者, 年终推荐为医院先进工作者。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已评上护理之星的视情给予摘星: ( 1) 、发生一般差错隐瞒不报或发生等级医疗事故或责任事故的; ( 2) 由于服务或技术不到位引起病人或病人家属投诉, 经调查核实的; ( 3) 、因工作不细造成医院财、物等损坏达 200 元以上的; 四、评选要求㈠、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护理之星”评比活动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医院成立评比领导小组,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以推动医德医风建设的不断深入开展。㈡、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要根据评比标准, 严格管理, 加强培育,抓好落实。要在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上下功夫。㈢、注重实际效果。要通过开展“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护理之星”评比活动, 切实加强岗位、窗口、科室的作风建设, 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 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促进医院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以优质的服务、精湛的医技、优美的环境,让群众满意、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