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文明职工标准: (一)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二)发扬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踏实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为实现部门管理目标尽责尽力。(三)树立社会主义行业新风,倡导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四)崇尚科学,追求知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加快知识化进程,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五)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移风易俗、见义勇为、不做有损国格人格和单位声誉的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职工: 一、因工作调动不服从分配的,不能评为“文明职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者,不能评为“文明职工”: 1、发生吵骂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者。 2、在公共场所发生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被他人举报者。 3、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各种活动。 4、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黄、赌、毒活动。 5、发生家庭、邻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或恋爱婚姻方面的不道德行为的。 6、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7、损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或后果。评选活动一定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科室或员工,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在会上提出批评、警告并将取消当年“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资格。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