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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论(修订版定稿) -释持宁法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75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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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十二处。十二处之六根能接触六尘,即眼根接触外色,耳根接触声波,鼻根接触气味,舌根接触食物,身根接触外物,意根接触法尘。经过接触,色、声、香、味、触、法进入了人们的心中,这个过程称为六入(六入的原理极为复杂,这里是简说)。《阿含经》云:眼色因缘眼识生……意(意根)法(法尘)因缘意识生。六识出生人们便能感受苦乐——产生受蕴。于是就会有种种想、思——产生想蕴。想蕴产生以后,就会有欢喜厌恶的心理活动,于是人们有各种避苦求乐的行为——产生行蕴。于是有情众生的五蕴“我”就具足了。“我”具足了,便有“我”的生死轮回。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简称为“蕴、处、界”,也称为三科。佛教施设“蕴、处、界”三科,是为了破除有情众生所执的“我”。从十八界法的角度来说,凡夫众生所认为的“我”,就是由十八界法的六根与六识组成的。由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这五根组成的人的色身,具有见闻觉知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再加上处处作主的意根末那识,组成了人的“心”。这七识心都是会断灭的心,故称为“妄心”。相对妄心的无常性,以第八识阿赖耶识不生不灭,故称之为“真心”(究竟的真心是佛地的第八识无垢识)。“色身”加上七识心的“妄心”,就构成了众生“我”的全部。人们通过“色身”与“妄心”的和合运作,就能够完成认知、感受苦乐进行思想、采取行动。有情众生不知道“我”的虚幻性,在无明的作用下,总以为“我”是真实存在的法,所以才会有种种颠倒错乱的行为。众生实在不明白自己生生世世所执着的“我”的真相。众生感觉到“我”的“存在”以后,又以虚幻的“我”为基点,把三界万法区分为“我”与“我所”。五蕴就是“我”。“我”以外的一切法,被“我”所认知、所感受、所支配的一切事物、对象,都成为“我所”。于是,有情众生就在我所中贪着财、色、名、利等,而导致了生死轮回。(注释:其实,众生将五蕴认为是“我”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有人将五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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