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新孤儿救助申请受理流程图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事项名称孤儿救助行使依据《霸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救助工作的通知》实施主体及办理部门开发区受理条件孤儿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开发区民政所联系电话0316-7858375监督电话13931660005流程图见附页办理说明孤儿救助:受理条件:孤儿受理依据:《霸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救助工作的通知》受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1.孤儿及其监护人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孤儿及其监护人的关系证明。3.孤儿生父母的情况证明。4.所在乡镇民政所入户调查记录。5.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的《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6.村民会议代表讨论记录。7.孤儿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8.孤儿所在乡镇进行公示(附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孤儿救助申请受理流程图孤儿身份认证:1.具有我市户籍未满18周岁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2.具有我市户籍、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同时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未成年人,视同孤儿:双方重残或服刑;一方死亡,另一方重残或服刑;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符合条件的由监护人或村街向乡镇民政所申请,出具以下资料:1.孤儿及其监护人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孤儿及其监护人的关系证明。3.孤儿生父母的情况证明。4.所在乡镇民政所入户调查记录。5.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的《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6.村民会议代表讨论记录。7.孤儿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8.孤儿所在乡镇进行公示(附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由村委会、乡镇民政所入户调查核实孤儿和监护人情况。由乡镇民政所审核所报材料,上报民政局。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