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来访人多做解释、疏导和宣传工作,结合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使当事人经历一次诉讼活动,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定纷止争,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善于换位思考。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注意当事人心理需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自觉接受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推诿搪塞、不以法压人,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使信访人心服口服,促进息诉罢访,减少新的问题产生。三是依法治理缠访闹访现象。对违反程序来信来访的,要从法律、政策的角度指明正确途径和方式,对依法应当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到位。对经过教育和劝导,仍然以上访为借口缠访闹访的或者在正常信访中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无理取闹、制造事端,借信访泄私愤、图报复的违法性信访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处理。(五)完善机构、定期培训,提高信访干部处访能力。近年来,全市人大信访工作战线上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比较大,由于人大信访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人大信访干部既是会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又是熟悉法律的专业人才,而目前各级人大这样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普遍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比较生疏、年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信访干部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建议市人大督促全市各县区人大信访部门和司法机关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认真落实经费保障,改善信访工作条件。同时定期组织专家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把信访窗口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探索建立让新干部、后备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的制度,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调动和保护信访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人大信访工作的活力和动力。首页12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