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添光彩”主题活动从2012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活动方案,全面动员部署(4月)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为司法行政添光彩”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明确活动重点,抓好组织落实(5月~11月)按照“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认真做好结合文章、大力推进文化建设”三方面重点活动内容的有关要求和计划安排,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三)搞好总结评比,巩固活动成果(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分阶段、分专题进行认真分析和回顾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向上级进行推荐。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我为司法行政添光彩”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惠良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许剑明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督促指导等工作。各科室、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的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推动本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注重结合,统筹兼顾。要坚持把“我为司法行政添光彩”活动作为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把该活动与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为民、务实、廉洁”联系群众活动、“四联四强”走访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整体协调推进,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本次活动的实施效果,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根据“我为司法行政添光彩”活动整体安排,要精心策划和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吸收群众意见,形成共同关注、良性互动的活动局面。及时对局机关及各单位在活动中推出的创新性服务举措、典型做法以及各类先进服务标兵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新风正气,展示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司法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责任编辑: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