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各单位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副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大队、工副业单位的生产车间和班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上岗要戴《安全员》袖标。第七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制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与安全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未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单位与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1、监督检查有关安全征税与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3、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4、参与有关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峻工验收。5、制定、执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计划。6、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7、认真、及时地统计、上报工伤事故,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8、调查研究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预防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的管理措施和治理规划。9、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运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10、监督与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参与火灾、交通事故统计上报、调查处理。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并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亲自带班指挥生产作业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生产全过程。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悬挂在各岗位或汇编成册。第十三条建立六种台帐:1、安全会议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