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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卷管理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他立案查处类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4)承办异地协助类案卷保管期限参照前三项确定;(5)重案督办类案卷保管期限根据所督办的案件确定;(6)其他类别案卷保管期限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确定,或者根据所办事项具体情况适当确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1112.“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依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有关规定进行编制。13.本封面为竖式,规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制作。11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序号文号责任者文件材料名称日期页号页数备注11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3.“序号”栏填写案卷文件材料排列顺序。4.“文号”栏填写文件材料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文件材料没有发文字号的,不填写。5.“责任者”栏填写对文件材料内容进行创作或者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即文件材料的署名人。部门、单位责任者可以填写统一规范的通用简称,不得填写“本科室”、“本处室”、“本局”等。个人责任者一般只填写姓名,必要时在姓名后填写对文件材料负有责任的职务、职称或者其他身份,并用“()”表示。联合行文的责任者,应当填写列于首位的责任者,整理装订单位本身是责任者的必须填写,两个责任者之间的间隔用“;”分隔,被省略的责任者用“[等]”表示。稽查局自身形成的文件材料,“责任者”栏填写形成该文件材料的具体稽查局相关部门名称。非稽查局自身形成的文件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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