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Р13.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Р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15.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Р16.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Р17.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Р18.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Р19.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Р20.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Р(三)关联交易方面Р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Р四、个人所得税Р自查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重点自查项目如下:Р 1.为职工建立的年金;Р2.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Р3.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Р4.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Р5.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Р6.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免税补贴标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标准外以发票方式为职工报销费用的,计入当月个人收入征税;未明确税前扣除标准的,应合理确定补贴中因私用形成的个人收入部分,扣缴个人所得税;Р7.为职工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Р8.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Р 9.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