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劳动合同-台籍员工适用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进入甲方之前没有与其他单位、组织或其他人发生经济、劳动等法律纠纷,如有发生,应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三)乙方应向甲方保证,在进入甲方以前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如因乙方未与上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使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乙方必须全部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四)如乙方不能适应甲方的工作而被甲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处理。(五)乙方应该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六)乙方调整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工作交接。交接工作以谨-8-8慎尽职为基本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的交接、工作内容的衔接及对继任人的必要的工作辅导等。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给予与相应的处分或追究其赔偿责任。(七)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文件送达地址、紧急状态联系人为其告知、送达联系方式,甲方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告知,送达乙方的,均视为已告知、送达乙方。如该联系方式有发生变化,乙方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九)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认定违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效力和可执行性。任一方未行使或者未能及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的相关权利的,并不表示该一方已经放弃该项权利。(十)甲乙双方皆认同,在本劳动合同签定之日,此前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劳动关系形成所产生的要约邀请,口头承诺以及入聘信(协议书)随即时效。(十一)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已就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公司(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