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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最新版)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1582/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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