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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划】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申报审核实务讲义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3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确认视同销售收入;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120万元,确认视同销售成本。是否做视同销售的调整,还应考虑企业重组的有关规定,现在政策还不明确。1.2营业外收入的填报审核一、营业外收入概说营业外收入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定义,会计制度中的收入只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税法不使用营业外收入的定义,税法中的收入涵概企业的各种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营业外收入相当于税法中的其他收入及财产转让收入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让收入。(一)填报要求根据营业外收入填报的总要求,附表一(1)第17至26行“营业外收入”:填报在“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核算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并据此填报主表第11行。(二)会计数据审核对于营业外收入的审核,重点是审核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范围是否符合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未按会计核算造成的应计未计收入,按要求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进行纳税调整。对于营业外收入的审核,难点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债务重组收益,其他内容是从会计核算资料直接取数的。下面就两个难点做重点说明。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一)填报说明附表一(1)第20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填报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行为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现的与收到补价相对应的收益额,在本行填列。编者说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只有收到补价方的企业,才需要填写本行。支付补价方,不需要填写。执行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和执行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的方法是一致的。对非货币资产交换,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不同的,是非货币资产交换部分,对于补价的会计处理两者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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