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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企业车间环境管理办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5倍,夜班为生产加工量的2.5倍。中间库存放的量为一周生产加工件的数量,经常活动地带应留有0.6m的空间。3.3.1.2.6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⑴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过2m。例如垛底为1m,垛高不超过2m。⑵大砂箱堆垛不超过3.5m,泡沫塑料一类,建议参照大砂箱高度。⑶堆垛间距要合理,便于吊装或保持消防通道畅通。3.3.1.3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3.3.2车间通道3.3.2.1车行道(厂内叉车等)、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且通道线明显清晰3.3.2.2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3.3.2.3占道率低于5%3.3.2.3.1车间占道率应低于5%,占道率的计算公式为:占道率=占道长度(m)/车间通道总长度(m)×100%。3.3.2.3.2通道内存放物件,按实际长度计算占道长度,通道若被物件横向全部堵住,则从堵塞处至就近第一个转弯处的长度计算占道长度。3.3.2.4车行道、人行道上方悬挂物高度符合标准,且牢固可靠车行道上方悬挂物的高度不小于4米,人行道上方悬挂物的高度不小于2.5米,悬挂物应牢固可靠。3.3.3作业区域地面状况3.3.3.1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3.3.3.1.1地面平坦指高低差不超过5cm。绊脚物指埋于地下面,且凸出地面2cm以上的管、线、螺钉等非浮放物品。3.3.3.1.2坑、壕、池的确定a.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b.壕:深≥0.2m,宽≥0.1m。c.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凡上述部位均应设置盖板或护栏,且牢固可靠。3.3.3.2地面无积水、积油或垃圾杂物地面应做到定期清扫,当班生产中所产生的垃圾杂物、积油、积水不得超过1m2。3.3.3.3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人行通道和设备设施操作点的脚踏板应齐全完好,牢固可靠,且采取了防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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